三毛:就这几句话,我就成为了你的太太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张爱玲《爱》

Celtic Treasures
曲名:The Last Rose of Summer
艺人:Hayley Westenra / Méav
专辑:Celtic Treasures
年代:2009
风格:凯尔特民谣
介绍:《夏日的最后一朵玫瑰》是一首古老的爱尔兰民歌,是世界上广为流传的爱尔兰抒情歌曲。它原来的曲名叫作《年轻人的梦》,后来一个叫米利金的人给它重新填词,改名为《布拉尼的小树林》。到了19世纪爱尔兰的著名诗人托马斯摩尔(Thomas Moore)对它发生兴趣,可是他对前面那两种词都不满意,于是,又重新为它填了词,改名为《夏日的最后一朵玫瑰》。歌词内容略带伤感,作者借夏天最后一朵玫瑰来比喻爱情和青春即将凋谢,抒发对美好事物逝去的依恋心情。

The Last Rose of Summer - Hayley Westenra,Méav--:-- / 03: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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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the last rose of summer
这一朵,夏日的最后玫瑰
left blooming alone
独自绽放着
All her lovely companions
昨日可爱的同伴们
are faded and gone
今天都已凋落逝去
No flower of her kindred,
身边再无盛放的亲人
no rosebud is nigh
亦无待放的蓓蕾
To reflect back her blushes
快乐着她的快乐
and give sigh for sigh
悲伤着她的悲伤
I'll not leave thee,
于此,我久久伫立
thou lone one,
只为让你不再孤单着
to pine on the stem
顾影自怜
Since the lovely are sleeping,
看她们早已入眠
go sleep thou with them
你也早该与她们同眠的
Thus kindly I scatter
让我轻轻为你撒瓣
thy leaves o'er the bed
铺缀那张花床
Where thy mates of the garden
美丽的花床,你旧日的朋友
lie scentless and dead
清香已尽,无声安躺
So soon may I follow
快了,就让我们一同凋谢
when friendships decay
当世间的情谊已成灰
And from love's shining circle
昔日熠熠的爱情之戒
the gems drop away
宝石已黯淡无光
When true hearts lie withered
当真挚的心凋谢枯萎
and fond ones are flown
深爱的人远走高飞

Oh who would inhabit
呜!这荒凉的世间
this bleak world alone?
一个人,如何安放
This bleak world alone
一个人,如何安放

玫瑰

大胡子与我

文 / 三毛

结婚以前大胡子问过我一句很奇怪的话:“你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我说:“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说来说去,你总想嫁有钱的。”

“也有例外的时候。”我叹了口气。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问。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问:“你吃得多吗?”

我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就这几句对话,我就成了大胡子荷西的太太。

婚前,我们常常在荷西家前面的泥巴地广场打棒球,也常常去逛马德里的旧货市场,再不然冬夜里搬张街上的长椅子放在地下车的通风口上吹热风,下雪天打打雪仗,就这样把春花秋月都一个一个的送掉了。

一般情侣们的海誓山盟、轻怜蜜爱,我们一样都没经过就结了婚,回想起来竟然也不怎么遗憾。

前几天我对荷西说:“华副主编蔡先生要你临时客串一下,写一篇《我的另一半》,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当时他头也不抬的说:“什么另一半?”

“你的另一半就是我啊!”我提醒他。

“我是一整片的。”他如此肯定的回答我,倒令我仔细的看了看说话的人。

“其实,我也没有另一半,我是完整的。”我心里不由得告诉自己。

我们虽然结了婚,但是我们都不承认有另一半,我是我,他是他,如果真要拿我们来劈,又成了四块,总不会是两块,所以想来想去,只有写《大胡子与我》来交卷,这样两个独立的个体总算拉上一点关系了。

要写大胡子在外的行径做人,我实在写不出什么特别的事来。这个世界上留胡子的成千上万,远看都差不多,叫“我”的人,也是多得数不清,所以我能写的,只是两人在家的一本流水帐,并无新鲜之处。

在我们的家里,先生虽然自称没有男性的优越自尊等等坏习惯,太太也说她不参加女权运动,其实这都是谎话,有脑筋的人听了一定哈哈大笑。

荷西生长在一个重男轻女的传统家庭里,这么多年来,他的母亲和姐妹有意无意之间,总把他当儿皇帝,穿衣、铺床、吃饭自有女奴甘甘心心侍候。多少年来,他愚蠢的脑袋已被这些观念填得满满的了;再要洗他过来,已经相当辛苦,可惜的是,婚后我才发觉这个真相。

我本来亦不是一个温柔的女子,加上我多年前,看过胡适写的一篇文章,里面一再的提到“超于贤妻良母的人生观”,我念了之后,深受影响,以后的日子,都往这个“超”字上去发展。结果弄了半天,还是结了婚,良母是不做,贤妻赖也赖不掉了。

就因为这两个人不是一半一半的,所以结婚之后,双方的棱棱角角,彼此都用沙子耐心的磨着,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磨出一个式样来,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两人在很小的家里晃来晃去时,就不会撞痛了彼此。

其实婚前和婚后的我们,在生活上并没有什么巨大的改变。荷西常常说,这个家,不像家,倒像一座男女混住的小型宿舍。我因此也反问他:“你喜欢回家来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同学在等你,还是情愿有一个像《李伯大梦》里那好凶的老拿棍子打人的黄脸婆?”

大胡子,婚前交女友没有什么负担;婚后一样自由自在,吹吹口哨,吃吃饭,两肩不驼,双眼闪亮,受家累男人的悲戚眼神、缓慢步履,在此人身上怎么也打不出来。他的太太,结婚以后,亦没有喜新厌旧改头换面做新装,经常洗换的,也仍然是牛仔裤三条,完全没主妇风采。

偶尔外出旅行,碰到西班牙保守又保守的乡镇客店,那辛苦麻烦就来了。

“请问有没有房间?”大胡子一件旧夹克,太太一顶叫花子呢帽,两人进了旅馆,总很客气的问那冰冷面孔的柜台。“双人房,没有。”明明一大排钥匙挂着,偏偏狠狠的盯着我们,好似我们的行李装满了苹果,要开房大食禁果一般。“我们结婚了,怎么?”

“身份证!”守柜台的老板一脸狡猾的冷笑。

“拿去!”

这人细细的翻来覆去的看,这才不情不愿的交了一把钥匙给我们。

我们慢慢上了楼,没想到那个老板娘不放心,瞪了一眼先生,又追出来大叫。

“等一下,要看户口名簿。”那个样子好似踩住了我们尾巴似的得意。

“什么,你们太过份了!”荷西暴跳起来。

“来,来,这里,请你看看。”我不情不愿的把早已存好的小本子,举在这老顽固的面前。

“不像,不像,原来你们真结婚了。”这才化开了笑容,慢慢的踱开去。

“奇怪,我们结不结婚,跟她有什么关系?你又不是她女儿,神经嘛!”荷西骂个不停。

我叹了口气,疲倦的把自己抛在床上,下一站又得多多少少再演一场类似的笑剧,谁叫我们“不像”。“喂!什么样子才叫‘像’,我们下次来装。”我问他。“我们本来就是夫妻嘛!装什么鬼!”

“可是大家都说不像。”我坚持。

“去借一个小孩子来抱着好了。”

“借来的更不像,反正就是不像,不像。”

谁叫我们不肯做那人的另一半,看来看去都是两个不像的人。

有一天,我看一本西班牙文杂志,恰好看到一篇报道,说美国有一个女作家,写了一本畅销书,名字我已记不得了。总之是说——“如何叫丈夫永远爱你。”

这个女作家在书中说:“永远要给你的丈夫有新奇感,在他下班之前,你不妨每天改一种打扮,今天扮阿拉伯女奴,明天扮海盗,大后天做一个长了翅膀的安琪儿;再大后天化成一个老巫婆……这样,先生下班了,才会带着满腔的喜悦,一路上兴奋的在想着,我亲爱的宝贝,不知今天是什么可爱的打扮——”

又说:“不要忘了,每天在他耳边轻轻的说几遍,我爱你——我爱你——你爱你——。”

这篇介绍的文章里,还放了好几张这位婚姻成功的女作家,穿了一条格子裙,与丈夫热烈拥吻的照片。我看完这篇东西,就把那本杂志丢了。

吃晚饭时,我对荷西说起这本书,又说:“这个女人大概神经不太正常,买她书的人,照着去做的太太们,也都是傻瓜。如果先生们有这么一个千变万化的太太,大概都吓得大逃亡了。下班回来谁受得了今天天使啦!明天海盗啦!后天又变个巫婆啦!……”

他低头吃饭,眼睛望着电视,我再问他:“你说呢?”

他如梦初醒,随口应着:“海盗!我比较喜欢海盗!”“你根本不在听嘛!”我把筷子一摔,瞪着他,他根本看不见,眼睛又在电视上了。

我叹了口气,实在想把汤泼到他的脸上去,对待这种丈夫,就算整天说着“我爱你”,换来的也不过是咦咦啊啊,婚姻不会更幸福,也不会更不幸福。

有时候,我也想把他抓住,噜噜苏苏骂他个过瘾。但是以前报上有个新闻,说一位先生,被太太喋喋不休得发了火,拿出针线来,硬把太太的嘴给缝了起来。我不希望大胡子也缝我的嘴,就只有叹气的份了。

其实夫妇之间,过了蜜月期,所交谈的话,也不过是鸡零狗碎的琐事,听不听都不会是世界末日;问题是,不听话的人,总是先生。

大胡子,是一个反抗心特重的人,如果太太叫他去东,他一定往西;请他穿红,他一定着绿。做了稀的,他要吃干的;做了甜的,他说还是咸的好。这样在家作对,是他很大的娱乐之一。

起初我看透了他的心理,有什么要求,就用相反的说法去激他,他不知不觉的中了计,遂了我的心愿。后来他又聪明了一点,看透了我的心理,从那时候起,无论我反反覆覆的讲,他的态度就是不合作,如同一个傻瓜一般的固执,还常常得意的冷笑:“嘿!嘿!我赢了!”

“如果有一天你肯跟我想得一样,我就去买奖卷,放鞭炮!”我瞪着他。

我可以确定,要是我们现在再结一次婚,法官问:“荷西,你愿意娶三毛为妻吗?”他这个习惯性的“不”字,一定会溜出口来。结过婚的男人,很少会说“是”,大部份都说相反的话,或连话都不说。

荷西刚结婚的时候,好似小孩子扮家家酒,十分体谅妻子,情绪也很高昂,假日在家总是帮忙做事。可惜好景不常,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背诵如教条的男性自尊又慢慢的苏醒了。

吃饭的时候,如果要加汤添饭,伸手往我面前一递,就好似太阳从东边出来一样的自然。走路经过一张报纸,他当然知道跨过去,不知道捡起来。有时我病了几天,硬撑着起床整理已经乱得不像样的家,他亦会体贴的说:“叫你不要洗衣服,又去洗了,怎么不听话的。”

我回答他:“衣不洗,饭不煮,地不扫,实在过不下去了,才起来理的。”

“不理不可以吗?你在生病。”

“我不理谁理?”我渴望这人发条开动,做个“清扫机器人”有多可爱。

“咦!谁也不理啊!不整理,房子又不会垮!”

这时候我真想拿大花瓶打碎他的头,可是碎的花瓶也得我扫,头倒不一定打得中,所以也就算了。

怎么样的女人,除非真正把心横着长,要不然,家务还是缠身,一样也舍不得不管,真是奇怪的事情。这种心理实在是不可取,又争不出一个三长两短来。

我们结合的当初,不过是希望结伴同行,双方对彼此都没有过份的要求和占领。我选了荷西,并不是为了安全感,更不是为了怕单身一辈子,因为这两件事于我个人,都算不得太严重。

荷西要了我,亦不是要一个洗衣煮饭的女人,更不是要一朵解语花,外面的洗衣店、小饭馆,物美价廉,女孩子莺莺燕燕,总比家里那一个可人。这些费用,不会超过组织一个小家庭。

就如我上面所说,我们不过是想找个伴,一同走走这条人生的道路。既然是个伴,就应该时刻不离的胶在一起才名副其实。可惜这一点,我们又偏偏不很看重。

许多时候,我们彼此在小小的家里漫游着,做着个人的事情,转角碰着了,闪一下身,让过双方,那神情,就好似让了个影子似的漠然。更有多少夜晚,各自抱一本书,啃到天亮,各自哈哈对书大笑,或默默流下泪来,对方绝不会问一声:“你是怎么了,疯了?”

有时候,我想出去散散步,说声“走了”,就出去了,过一会自会回来。有时候早晨醒了,荷西已经不见了,我亦不去瞎猜,吃饭了,他也自会回来的,饥饿的狼知道那里有好吃的东西。

偶尔的孤独,在我个人来说,那是最最重视的。我心灵的全部从不对任何人开放,荷西可以进我心房里看看、坐坐,甚至占据一席;但是,我有我自己的角落,那是:“我的,我一个人的”。结婚也不应该改变这一角,也没有必要非向另外一个人完完全全开放,任他随时随地跑进去捣乱,那是我所不愿的。

许多太太们对我说:“你这样不管你先生是很危险的,一定要把他牢牢的握在手里。”她们说这话时,还做着可怕的手势,捏着拳头,好像那先生变成好小一个,就在里面扭来扭去挣扎着似的。

我回答她们:“不自由,毋宁死,我倒不是怕他寻死。问题是,管犯人的,可能比做犯人的还要不自由,所以我不难为自己,嘿!嘿!”

自由是多么可贵的事,心灵的自由更是我们牢牢要把握住的;不然,有了爱情仍是不够的。

有的时候,荷西有时间,他约了邻居朋友,几个人在屋顶上敲敲补补,在汽车底下爬出爬进,大声的叫喊着。漆着房子,挖着墙,有事没事的把自己当作伟大的泥水匠或木匠,我听见他在新鲜的空气里稀哩哗啦的乱唱着歌,就不免会想到,也许他是爱太太,可是他也爱朋友。一个男人与朋友相处的欢乐,即使在婚后,也不应该剥削掉他的。谁说一个丈夫只有跟妻子在一起时才可以快乐?

可惜的是,跟邻居太太们闲话家常,总使我无聊而不耐,尤其是她们东家长西家短起来,我就喝不下咖啡,觉得什么都像泥浆水。

大胡子不是一个罗曼蒂克的人,我几次拿出《语言行为》这本书来,再冷眼分析着他的坐相、站相、睡相,没有一点是我希望他所表现出来的样式,跟书上讲的爱侣完全不同。

有一次我突然问他:“如果有来世,你是不是还是娶我?”他背着我干脆的说:“绝不!”

我又惊又气,顺手用力拍的打了他一拳,他背后中枪,也气了,跳翻身来与我抓着手对打。

“你这小瘪三,我有什么不好,说!”

本来期望他很爱怜的回答我:“希望生生世世做夫妻”,想不到竟然如此无情的一句话,实在是冷水浇头,令人控制不住,我顺手便又跳起来踢他。

“下辈子,就得活个全新的样子,我根本不相信来世。再说,真有下辈子,娶个一式一样的太太,不如不活也罢!”

我恨得气结,被他如此当面拒绝,实在下不了台。“其实你跟我想的完完全全一样,就是不肯讲出来,对不对?”他盯着我看。

我哈的一下笑出来,拿被单蒙住脸,真是知妻莫若夫,我实在心里真跟他想的一模一样,只是不愿说出来。

既然两人来世不再结发,那么今生今世更要珍惜,以后就都是旁人家的了。

大胡子是个没有什么原则的人,他说他很清洁,他每天洗澡、刷牙、穿干净衣服。可是外出时,他就把脚搁在窗口,顺手把窗帘撩起来用力擦皮鞋。

我们住的附近没有公车,偶尔我们在洗车,看见邻居太太要进城去,跑来跟我们搭讪,我总会悄悄的蹲下去问荷西:“怎么样,开车送她去?起码送到公路上免得她走路。”

这种时候,荷西总是毫不客气的对那个邻居直接了当的说:“对不起,我不送,请你走路去搭车吧!”“荷西,你太过份了。”那个人走了之后我羞愧的责备他。“走路对健康有益,而且这是个多嘴婆,我讨厌她,就是不送。”

如果打定主意不送人倒也算了,可是万一有人病了、死了、手断了、腿跌了、太太生产了,半夜三更都会来打门,那时候的荷西,无论在梦里如何舒服,也是一跳就起床,把邻居送到医院去,不到天亮不回来。我们这一区住着的大半是老弱残病,洋房是很漂亮,亲人却一个也没有。老的北欧人来退休,年轻的太太们领着小孩子独自住着,先生们往往都在非洲上班,从不回来。

家中的巧克力糖,做样子的酒,大半是邻居送给荷西的礼物。这个奇怪的人,吼叫起来声音很吓人,其实心地再好不过,他自己有时候也叫自己纸老虎。

一起出门去买东西,他这也不肯要,那也不肯买,我起初以为他责任心重,又太客气,后来才发觉,他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情愿买一样贵的好的东西,也不肯要便宜货。我本想为这事生生气,后来把这种习惯转到他娶太太的事情上去想,倒觉得他是抬举了我,才把我这块好玉捡来了。挑东西都那么嫌东嫌西,娶太太他大概也花了不少心思吧!我到底是贵的,这一想,便眉开眼笑了。

夫妇之间,最怕的是彼此侵略,我们说了,谁也不是谁的另一半,所以界线分明。有时兴致来了,也越界打门、争吵一番,吵完了倒还讲义气,英雄本色,不记仇,不报仇,打完算数,下次再见。平日也一样称兄道弟,绝对不会闹到警察那儿去不好看,在我们的家庭里,“警察”就是公婆,我最怕这两个人。在他们面前,绝对安分守己,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把自己尾巴露出来。

我写了前面这些流水帐,再回想这短短几年的婚姻生活,很想给自己归了类,把我们放进一些婚姻的模式里去比比看,跟哪一种比较相像。放来放去,觉得很羞愧,好的、传统的,我们都不是样子;坏的、贱的,也没那么差。如果说,“开放的婚姻”这个名词可以用在我们的生活里,那么我已是十分的满意了,没有什么再好的定义去追求了。

夫妇之间的事情,酸甜苦辣,混淆不清,也正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这小小的天地里,也是一个满满的人生,我不会告诉你,在这片深不可测的湖水里,是不是如你表面所见的那么简单。想来你亦不会告诉我,你的那片湖水里又蕴藏着什么,各人的喜乐和哀愁,还是各人担当吧!

三毛与荷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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